湖北长安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

 

湖北长安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
时间:[2016年09月26日]  点击数:3163

根据《工会法》和工会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五届工会委员会任期即将届满,经总支委员会及本届工会委员会研究决定进行换届选举工作,具体实施方法如下:

一、工会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工会选举规定,应由本届工会委员会和同级党总支负责主持组织选举工作,组长段卫昌,副组长方胜利,各分公司设有支部书记的支部书记为所在分公司选举小组组长,没有设支部书记的分公司经理为所在分公司选举小组组长,选举联系员张金津。

二、工会委员会共7人,设主席1人,委员6人。任期三年,从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三、当选委员的条件:

1、热爱公司,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执行公司制度。

2、热心工会工作,有联系群众基础,并有一定的群众威信,诚心诚意为职工说话、办事。

3、有一定的参政议事能力,能够反映职工意见。

4、廉洁自律,为人正派,办事公道。

5、身体健康,有一定文化素质。

四、选举实施办法:

1、委员名额分配:武汉分公司1人;光谷分公司1人;黄石分公司1人、黄冈分公司1人、英山分公司1人、总公司后勤2人。请各分公司按上述小组划分进行选举。

2、鉴于职工代表较为分散,不便于集中选举,各分公司按分配的名额只负责本分公司应产生的工会委的选举。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3、参加选举实到职工代表应占应到会职工代表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投票选举,否则无效。

4、选举时,因个别职工代表确因特殊原因,不能直接参加投票选举的,可事先向选举小组请假,可以委托他人选举,但应按规定填写选举委托书方可有效。交通不便之处可事前电话通知委托他人填写委托书参加选举。

5、得票超过到会选举人数50%,得票多的当选为工会委员;得票相同的应重新投票选举。

6、本届各分公司工会小组组长原则由本次当选的工会委员兼任,为便于工会工作(活动)的组织和开展,建议各位职工代表是否选举所在分公司经理(如果分公司经理当选为本届职工代表)或后勤有一定工作组织能力的同志担任工会委员。

7、每个选举小组选举出监票人、唱票人、记票人汇总后当场宣布票数,签字生效封存,交至公司工会交档案室存档。

五、要求:

1、各小组长以认真负责精神,按要求组织好本次选举工作。

2、时间安排:2016年9月27日—29日下午5点钟前选举结束,各小组并将选举结果报公司工会。

3、工会主席由工会委选举选举时间另行通知。

4、其它未尽事宜,本届工会委员会再作解答。

5、收回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票,投票有效,收回票数高于发出票数投票无效,重新选举。

6、投票以同意打√,反对打×,弃权画0。

 

 

       湖北长安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总支委员会

       工会委员会

         2016年9月26日